十堰出口木包裝箱介紹木箱包裝原輔料領用管理辦法
一.目的:
十堰出口木包裝箱分享為節約生產成本,杜絕浪費現象,進一步提高倉庫管理水平,特制定本辦法。
二.內容:
1.十堰出口木包裝箱介紹各木箱包裝部門領取生產用料時,一律需開領料單,經小組長簽字后到倉庫領取。由木箱包裝部門小組長親自或指定專人領料;
2.各木箱包裝部門小組長在早上上班后有計劃的估計一天輔料用量,填寫領料親自或指定領料人到倉庫領料,非工作時間非特殊情況,倉庫不予發料
3.領料時要有木箱包裝倉管人員在現場,領料單應注明領用的日期,名稱,數量,領用人。領料后經過倉管員確認簽字;
4、倉庫保管人員對無組長的簽字的領料單不予發料,對僅憑口頭申請的領料人不得發料;
5、機臺消耗品如鋸片等,須由組長或機修工開領料單領料,斷鋸片仍有利用價值要經過機修工打磨再利用;領用成套用料(如螺帽、螺桿等),倉管員須以“套”為單位發料,如缺失不能成套領的,需在領料單注明實領情況。對不配套的料件庫存及時知會采購能否補齊;
6、下班時,未用完的生產輔料,可視情況而定,若第二天繼續使用的,可放在車間的規定的位置,以備第二天使用;若第二天不用的或用不完的,要整理好,在下班后還至倉庫,倉庫須在領料單上簽注退回數量,不得隨處亂扔,如發現輔料在車間隨處亂扔,責任人及木箱包裝部門主管一并處罰;
7、對于非一次性消耗的輔料(如水筆,百葉片,鋸片,鉆頭,接頭,三通,刨刀,切割片,砂輪片,電動機等),在領用時要以舊換新,也就是說只有拿來舊的不再有使用價值的輔料才可以領到新的.對于換下來的舊的輔料,以一個月為一周期報廢一次,報廢時要報請總經理審批,每月20號為審批日期(特殊情況除外);
8、領用防護用品(如手套、口罩)必須由木箱包裝機臺主管親自領取,根據實際需用量固定于每月月初領用一次。其他時間嚴禁領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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